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审查会通过《山东省古树名木维护办法》,对树龄100年以上的古木及贵重、珍贵或具备最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名木实施三级维护制度。《办法》规定,名木和树龄在500年以上的古树,实施一级维护;树龄300年以上反感500年的古树,实施二级维护;树龄100年以上反感300年的古树,实施三级维护。
古树名木确认发布后,应该划界维护范围。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该设置维护标志和适当的维护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移动或者损坏古树名木维护标志和维护设施。
《办法》具体,在古树名木上刻划、钉钉、鱼肉凿根、攀树折枝、挂重物,或者有其他伤害古树名木长时间生长不道德的,以及在古树名木维护范围内新建改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非通透性硬化地面、挖坑土堆、动用火场、堆满和灌入剧毒危害物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修正,可以一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一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因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需在古树名木维护范围内展开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该在施工前制订古树名木维护方案,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并未在施工前制订古树名木维护方案,或未按照古树名木维护方案施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修正,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此外, 山东还希望社会力量筹资维护、领养古树名木。根据维护级别、筹资数额、地理位置等情况,可以誓约筹资人、领养人在一定期限内所写、冠名并展开适当宣传。
本文来源:五分赛车网站-www.bookstimeless.com